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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学生学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6-16 作者: 浏览次数:

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学生学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

校内有关单位:

根据重庆市物价局、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同意重庆大学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》(渝价【2007】475号)及《重庆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,我校于2007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。学分制收费采取“按年预收,年末结算,毕业结清”的方式,即:学年初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,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,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,依此类推直至毕业时结清。我校2015届毕业本科生除软件学院外均试行按学分制收费,将于毕业前进行结算。目前,本科毕业生学费清算工作基本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费查询

1、学院老师查询

已授权能查询本学院学生缴费情况的人员,登陆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(http://urp.cwc.cqu.edu.cn),或登录计划财务处主页(http://cwc.cqu.edu.cn)“财务查询”模块,输入用户名(工号)、密码、验证码,点击“财务查询”后,选择左边的“收费查询”--“学生收费细目查询”,即可查询本学院学生缴费情况。

尚未授权查询的,请将本学院需要进行学费查询的人员工号、姓名以书面形式,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计划财务处信息科进行授权。联系人:朱老师,联系电话:65105869。

2、学生个人查询

登陆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(http://urp.cwc.cqu.edu.cn),或登录计划财务处主页(http://cwc.cqu.edu.cn)“财务查询”模块,输入用户名(学号)、密码(初始密码为学号)、验证码,点击“财务查询”后,选择左边的“收费查询”--“学生收费细目查询”,可查询应缴、已缴费情况。

二、数据核对

学生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,学分学费按实际所选应缴费学分进行计算。每学年应缴学费=每学年专业学费+每学年收费总学分×80元/学分,收费总学分既包括完成本专业学业所必修的学分,也包括辅修、二专、选修等学分。

如果学分有误,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,联系人:姜老师,联系电话:65102362;

如果收费标准或计算有误,请与计划财务处核算科联系,联系人:梁老师,联系电话:61251496。

三、清算注意事项

1.多缴退费

所缴学费超过应缴学费部分,将于6月24日前进行退费,请注意查收。退费方式如下:

(1) 通过学生绑定的中国银行卡,将退费金额划转到中行卡中;

(2) 银行退费未成功的,退费金额划转到一卡通中。

(3) 银行卡或一卡通均已注销的同学,请于6月24日以后到计划财务处领取。

2.少缴补交

根据《重庆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2015届学生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欠费学生暂缓办理毕业手续。同时,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在网上办理,欠费学生将不能打印《学生离校手续单》。请查询系统显示欠费的同学,及时登录“重庆大学网上缴费平台”(http://pay.cqu.edu.cn)或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窗口缴清欠费。否则,将无法办理毕业离校手续。

特此通知

计划财务处

2015年6月16日